【作者】 覃斌武;
【机构】 湘潭大学法学院;
【摘要】 中美调解在运用法律评估方法上立场迥异:美国调解主张避免法律评估;中国调解则强调法律评估。调解是在中立的第三人协助下进行谈判解决纠纷的过程,具有对话性和过程性。从理论上来讲,强调法律评估的调解方法,将很大程度上违背调解的对话性和过程性;而从实践上来讲,强调法律评估的调解方法导致调解手段单一、调解与诉讼同质化等弊病。我们应当借鉴美国经验,避免法律评估,使调解回归其本质属性,实现调解、诉讼、仲裁等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发展。
【关键词】 法律评估; 调解的对话性; 调解的过程性; 调解与诉讼同质化;
【期刊名称】湘潭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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